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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杏坛书店

连续折腾,胡排身心俱疲。

明朝没有手机闹铃,全靠鸡叫报时,可胡子涵根本不习惯这个,直到阳光穿过窗缝刺了眼睛,他才迷迷糊糊地醒来。

明朝学士的长袍,深衣宽袖,虽然儒雅非常,但行动不便,于是胡排换了一身短褐。

短褐穿结,短衣窄袖裤子,粗麻布缠腰带,行动较为方便,除了清朝,这是中国古代老百姓最普遍的穿着。

前世胡子涵一辈子寸头,此时捋着长长的头发,他发觉自己竟然不会绾发。

范进学院虽然清汤寡水,但其他都有人伺候。

前世的独生子女,生活不能自理,即便上了大学,洗衣服还要妈妈代劳。

胡子涵连连暗叹:这个胡排,果然是司马衷穿越来的,如果不是我魂穿,一定能把老两口子给坑死!

既然不会绾就不绾了,反正配上梆子胡琴和三弦,明朝的打扮,在前世都唱戏的!

胡排脑袋一甩,把头发全甩到了肩后。

昨晚的马齿苋他实在是吃不下去,此时肚子早饿了。

他下意识地跑到厨房,掀开了锅盖。

里面一碗马齿苋,还有昨晚被他撕开的那张饼子。

胡排一阵心塞,不忍直视,一把盖住了锅盖。

依照前世的经验,只要猪肉一涨,其他肉蛋鱼蔬菜水果等等,也会跟着涨。

五两银子即便讨回来,如今这光景,买一头猪还要补贴家用,恐怕是不够用。

胡排回到书房,忽然发现一副署名唐寅的青竹图画。

胡屠夫不懂文雅,但听说范进学院放假,为了给儿子书房弄点样子,昨日从范进书房顺来了这张画。

哈哈,唐伯虎的画,值好几千万哩!

胡排大喜过望。

他将画卷起,塞入书筐之中,接着腰侧挎了乾坤壶,腰后掖了杀猪刀,背起书筐就走。

本来想给两口子打个招呼,可胡排家里找遍了,不见二人的影子。

都跑哪去了?

胡排相当纳闷,只好掩了门。

出门不远就是漱玉泉,丁家娘子在冲发。

这里的泉水冬暖夏凉,清冽光洁,当年李清照就曾在此梳妆。

“丁家大婶,看见俺爹娘没?”

丁家娘子抬头一看是胡排,讪讪地笑了:“上山去了。”

胡排差点掉泪。

没有工作,今日的饭还没着落,想起锅里那被撕开的炕饼,胡排赶忙抬起袖子,借擦眼屎来掩饰。

咚咚咚……

一阵脚步声,胡排扭头一看,丁大牛跑来了。

在丁大牛眼里,百无一用是书生。

来洗头的他,一见胡排背着书筐,想起这阶段老是白接济,顿时跳起来愤愤不平:“大伯大娘饿着肚子,一大早就挎着篮子去挖野菜,你竟然还有闲心瞎逛,果然一读书,脑子更坏了!”

丁家娘子回身就要崩脑瓜:“瞎嗷嗷什么?”

“娘,你瞧他这身,下人的衣服还不绾发,背个书笈还插了一幅画,猪鼻子插大葱,游街示众的犯人,也比他……”

“叫你乱嗷嗷。”丁家娘子笑嘻嘻地追打儿子。

胡排很想揍丁大牛,想起胡屠夫夫妇早上没吃饭,他立即意识到没时间在这瞎扯淡。

丁家娘子见他要走,急忙撇下儿子叫道:“哎,阿排,把头发绾一下。”

丁大牛哈哈笑了:“瞧他这副大尾巴,啥时候会绾发了……”

“你才大尾巴!”胡排终于忍不住了,回身就踢。

胡排虽然十五岁了,但生活不能自理,胡家娘子一大早挖野菜去了,他能把衣服穿整齐,已经相当不错了。

丁家娘子终于反应过来了,她忍住了笑,一把揪了衣服:“快低头,大婶先帮你洗洗。”

明朝礼教之下,穿衣如做人,特别是头发帽子,象征着身份地位,歪戴帽子、披头散发之类的杀马特,绝对是流氓行径。

胡子涵虽然还没感受过,但他喜欢黄梅戏和越剧,唱戏的只有犯人野鬼之类的,才披头散发。

他可不想一到街上就被人指指点点,那样就太显眼了,以好事者看热闹的德性,肯定会带来很多不便。

丁家娘子手法就像胡家娘子一样温柔,这是胡子涵来到明朝的另外一处欣慰。

可欣慰归欣慰,生活不能自理,这个太蛋疼了,他于是在心里默记丁家娘子绾发的手法。

门吱呀一声响,林屠夫架着胳膊出来了。

胡排身着短褐,腰间挎了乾坤壶,背后插着杀猪刀,还背着书筐插着画卷,林屠夫狗脸立即龇牙笑:“哎呀,原来是胡大公子……”

“不,胡阁老。”

“哎呀,哎呀,孔夫子挂刀,吴道子执笔,太上老君提丹炉,玉皇大帝负神笈,胡阁老,神人啊!”

林屠夫狗眼滴溜溜乱转,像是在瞅稀奇动物。

胡排一把握了杀猪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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