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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黑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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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兄弟真有眼光。”卢掌柜笑嘻嘻地拍着余若歌的肩膀,“论潜行,论打架,老娘……小女子就没怕过谁。”

是我选的你么?余若歌欲言又止,明明是你硬要跟我走。

他看向卢栗身后,大堂里众人沉默着,没有一个人投来视线。

这些家伙怎么回事?他不理解,刚才莫持让他挑人时,一个个都热情似火地自荐,甚至差点大打出手。

局面僵持时,卢栗提议让他和莫持进屋等会儿,让他们自己商量投票,再出来时,卢栗当选,其余人就再没说过话。

不过按莫持的说法,卢栗丹成已久,年纪大见识广,实力在众妖里也算上游,的确是最好的选择。

妖族包括成千上万小族,每一族都各有特性,修炼方式也不尽相同,如用统一品级,就只能粗糙地划为化形、结丹、丹成、无拘四境界,有些妖生来像人,不需要化形,便直接没有了第一境界。

至于为什么要像人才能更好的修行,历代都无定论,较广为接受的一种说法是:人乃天地初生以来最先开智的种族,受到天道垂青,妖族化形是取悦天道。

不论是真是假,大部分人族对妖都没什么好感,觉得他们的存在会侵蚀人族气运。

譬如商国借妖族之力开国的事就屡受玄国修士攻讦,如今两国停战已有二十年,商国内部反妖的声音也逐渐出现,辉隐族哪怕是开国功臣,今日也难免会遭白眼。

而余若歌对妖族没什么感觉,就让客栈里的辉隐们不由自主地想和他亲近。

卢栗和他不是同族,也就不在意男女之别,搂住他的脖子便往后院走:“我知道哪匹灵马最好,我给你挑。”

灵马即天生就能凝聚灵气汲养自身的马,外形往往比普通马儿更高大健壮,耐力速度都是极佳,部分跑得比四品武修还快,它们通人语,但不会说话,也不会魂念传音。

余若歌把她搭在自己身上的手拿开,道:“别靠我这么近。”

“哎呀,小兄弟还是个雏儿吗?看着不小了呀。”

“我才十七。”

“要是辉隐,你是小孩,但人族这个年纪都要有孩子了啊。”

“你是帮我挑马还是来调戏我?”余若歌不悦道。

“互不妨碍嘛。”卢栗笑嘻嘻道,伸出一根手指,“那匹,速度最快,脑子也最灵光,咱们骑这匹。”

“咱们?”

“对啊。”卢栗故作纯真大眼睛眨了两下。

“不许答应她!”小红在余若歌识海中发飙,“她是个变态,还是个骗子!”

余若歌看着卢栗,道:“我骑你走。”

且不论小红怎么想,无事献殷勤,这种故意送福利的女人绝不可轻信,福利越多,图谋越大。

“小兄弟可真不会怜香惜玉。”

“或者你骑我走,反正我们绝不共乘。”…

“好啦好啦,逗你的啦,我骑那匹。”

两人一前一后离开,披着轻薄的暮色,不到小半个时辰就来到了范家附近,他们在一条小路上停下,卢栗左手上御兽戒一闪,胯下灵马消失,化作流光进入戒指。

魂力强到一定程度就可轻松驯服灵智较低的灵兽,高品魂修肉身相对孱弱,就靠御兽来提升战力,为方便驱使,他们便创造了能收容灵兽的御兽戒。

余若歌没有这种戒指,直接跳下马,卢栗扬了下另一根指头上的戒指,把他的马也收了进去。

“这可不能给你。”注意到他的视线,卢栗说,“你的魂力不够,给你也是摆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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